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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民宗字〔2018〕14号 签发人:赛音吉日嘎拉 鄂托克前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呈报贯彻落实旗委九届八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 会议精神情况的自查报告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鄂托克前旗委九届八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于2018年1月30日立即召开全局工作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举措,将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 (一)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旗委九届八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局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号召全局上下迅速把思想统一到旗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认真开展了讨论研究,针对当前的民族宗教蒙古语文等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措施。 (二)加大责任落实力度。根据我局全年工作重点,局各股室分别对工作进行集中梳理,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推进时间,工作任务和预期目标,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班子成员牵头,有具体工作人员负责,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抓住重点,全面落实会议精神 (一)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继续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目标迈进,制定出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办公室,通过抽调、调动、招聘等渠道解决人员短缺的问题,充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队伍,全面推开创建工作新局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工作。举办一次全旗“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召开全旗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大会,命名一批旗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协调组织部举办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班。争取将民族团结和民族理论课程列入旗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年内邀请国家民委、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中央民大的专家学者对党员干部进行民族理论政策宣讲。 (二)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摸清全旗少数民族人口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社区少数民族人口基本情况台账和社区民族工作制度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在其创业就业、子女入学、维护合法权益、法律援助等方面给予帮助。 (三)切实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申报争取上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紧紧围绕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发展民族特色产业,用足、用实、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审查、备案、公开公示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努力探索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途径,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年内争取再申报1-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四)发挥优势,进一步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教育事业。积极开展圣火祭祀节、那达慕、马兰花艺术节、藏锦鸡儿节、赛马会、驼绒节等民族民间传统文体活动。充分发挥我旗民族传统文化实际优势,加快规划、建设鄂前旗那达慕会场暨赛马场项目的进度。举办好一年一度的圣火祭祀节仪式,与上海庙镇共同承办“走进千里草原、体验圣火祭祀”自驾车队体验牧家乐活动。高质量举办全旗夏冬季那达慕大会,争取内蒙古西部地区赛马节等活动,丰富那达慕文化内涵。争取承办首届“洪金”杯八省区蒙古族传统祝颂大赛,注册新的平台,打造具有鄂尔多斯传统色彩的文化品牌。举办全市范围的鄂尔多斯蒙古刺绣、蒙古服饰培训和作品评比活动。协调财政、金融等部门,争取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贴息贷款优惠和贴息政策,同时积极扶持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的发展,扩大少数民族进城人员就业渠道。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历的文化企业拍摄录制反映鄂前旗少数民族现实生活状况的微电影和民族团结进步题材的电视专题片。支持少数民族农牧民就业创业,与旗民族职业高中联合举办民族服饰设计、剪裁、制作、金银用品制作、月嫂、烹饪、皮艺、沙雕制作等培训。结合农牧民素质提升工程,举办农牧民科技新技术培训,培训农牧民不少于200人.继续扶持千人民间文艺团体协会“三个千人”队伍建设,年内举办千人筷子舞广场大赛(老年组,中年组,少幼组)。加大对我旗民俗博物馆和蒙文书法博物馆的支持力度,将它做为我旗民族民间文化建设的精品工程来打造。年内完成城川镇呼日呼敖包、达呼尔希里敖包、昂素镇哈萨尔敖包、哈日敖包、上海庙阿拉泰敖包、阿拉格苏力迪、阿拉腾嘎达苏等文化标志物的保护、修缮,保持文化的多样性。 争取市级民族教育专项补助金,促进民族学校的特色办学能力,积极推进“民族传统文化”和民俗礼仪进校园活动,组织编写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校园教材,做好文化传承,使学校成为展示地方特色文化和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主要阵地。继续安排落实30万元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救助金,帮助少数民族家庭生活困难孩子圆大学梦。 (五)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两个3号文件精神,重点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在全旗宗教界扎实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新条例、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训教育活动,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继续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以及民族团结和谐教育活动,全旗范围内评比优秀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对成绩突出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关于加强网络宗教事务管理的意见》,公开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基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巩固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成果,严禁非法境外资金流入。在天主教领域复杂而多变的形势下,不断加强学习,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宗教工作特殊性、复杂性、顽固性的认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抵制敌对势力对宗教进行渗透,集中精力,解决好天主教领域突出问题,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继续加强对滥建寺庙和大型露天造像的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继续抓好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和嘎查(村)、社区宗教联络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职人员从事教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好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贴和宗教联络员补助金。向上级统战、民委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年内对我旗特布德庙、天主教活动场所进行必要的修缮。 (六)蒙古语文工作开创新局面。认真贯彻实施自治区一个条例、一个意见,推进我旗蒙古语言文字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工作,落实旗级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资金300万元,年内出版蒙文图书不少于20本,组织知名作家、乡土专家撰写《查干巴拉嘎苏嘎查志》、《糜地梁嘎查志》、《克仁格图嘎查志》、《毛盖图嘎查志》等志书。继续办好《吉仁海拉素》蒙文民俗专业刊物,不断提升全旗少数民族古籍文献整理工作水平。加强与《民族画报》、《中国民族》和各级电视媒体之间的交流合作,争取在我旗设立记者联络点和内蒙古西部地区通讯员工作站、组织专家、学者、作家深入鄂前旗采风,挖掘和宣传我旗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打造特色文化品牌的事迹,为我旗创建国家级先进文化旗、促进文化消费战略做出贡献。争取在《中国民族》《民族画报》刊发我旗专题,大力宣传鄂前旗的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成果。协助有关部门,盘活《杭盖之歌》蒙语电视栏目资源,创新栏目内容,将栏目办成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介绍优秀传统文化和文化创业人才、团队事迹,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和文化学术交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的平台。会同旗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就全旗范围内公路两侧地名、界牌、指路标志、交通标记等各类牌匾及蒙医蒙药名称、功效、使用说明中的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通过检查整顿,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要达到达99%,正确、规范率达99%。对全旗蒙古族学生(包括学前教育阶段)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上报旗委、政府及市民委。积极抓好党政机关重要公文和大型会议材料的翻译工作,翻译准确率要达到100%,各镇党委政府要将重要文件和涉及农牧民的政策性文件均要进行翻译,翻译率要达到90%。组织举办一期全旗蒙古语翻译培训班,提高我旗蒙古语文翻译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组织举办一期蒙古语标准音培训班。加大社会市面用文网上审批力度,继续强化牌匾制作企业负责人培训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我旗社会市面不规范牌匾的出现。年内举办“百灵·诺图格”杯中小学生讲鄂尔多斯蒙古民间故事比赛和母语演讲比赛、蒙古文书法比赛,形成欣欣向荣、潮气蓬勃的蒙古语文工作局面。配合人社、就业等相关部门考试录用具有我旗户籍的蒙汉兼通大学生,充实蒙汉双语干部队伍,录取比率不低于30%。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配套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强化党员干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城川镇阿日勒嘎查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精准扶贫策略和工作方法,努力解决联系点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集体经济发展短板问题。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完成上级民委和旗委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制以及重点工作考核任务,加强干部的平时管理,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干部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重塑民族宗教部门的良好形象。 鄂托克前旗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