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
发布机构: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12日 00:00
名  称: 关于呈报2017年度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情况的函
文  号: 鄂前政办函〔2018〕2号

                                  鄂前政办函20182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呈报2017年度

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情况的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

收悉《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考核评价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府办明电20184号)后,我旗及时印发《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对旗考核评价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前政办发〔2018〕4号),在全旗范围内迅速展开了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并对照《2017年度旗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形成了报告,现就《2017年度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和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一并随文呈报,请审阅。

附件:1. 2017年度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自查评分表

2.2017年度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

3.2017年度鄂托克前旗佐证文件材料清单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2017年度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2017年,鄂托克前旗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自治区及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出“六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加强平台建设、加强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监控考核工作、加强交流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法和率先设计启用“bet365线路检测中心”,并以此为抓手,全力推动全旗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下面就对照《2017年度旗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细则》,逐条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2017年,我旗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印发《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前政办函〔2017〕99号),及时调整了全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将办公室设立在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切实履行全旗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职责,年初成功举办了1次全旗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班,年底积极主动向旗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全旗政务公开工作,并与旗委组织部、政法委等单位积极对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17年度实绩考核范围。政务公开占“五位一体”中“依法治旗”考核分值的10%。

二、制度机制建设方面

2017年,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鄂前政办发〔2015〕68号),严格遵守审查、监督评议、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同时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前党办字〔2017〕52号),和《2017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前政办发〔2017〕96号),对全旗政策解读、公众参与、舆情回应以及重大舆情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指导、部署和日常监测。

三、平台建设方面

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并充分利用张贴、宣单、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和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建设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馆及各单位办公室纸质文件查阅点等场所。2017年,通过人民网等4大网站政务微博共发布博文9100条, 利用“鄂托克前旗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共发送信息365期2408条。按照全国网站普查要求,将关停整合全旗14个部门(或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精力保留建设旗唯一一个政府门户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的同时,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全市率先设计启用了“bet365线路检测中心”,开设“图片新闻”“工作动态”等10个栏目,并将纳入了全旗1个开发区、4个镇和53部门,形成了全旗政府信息集中化信息化发布的权威网站。2017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100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媒体、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及其他便民渠道,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16300余条,同比增长0.9%。

一是结合我旗实际,出台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前党办字〔2017〕52号),进一步对我旗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了实施意见。印发《2017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前政办发〔2017〕96号),将要点分成6个方面,22项工作,对各镇、各部门年度重点领域进行安排部。

二是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及其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开设了指南、目录和年报告和重点领域信息等栏目及“快速通道”板块——“工作动态”“人事任免”“发展规划”“统计信息”“应急管理”等栏目,及时编发和更新了相关基础信息。

三是政府报告等重大决策出台前,以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文征求意见等方式,向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征集意见和建议。

四是及时主动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报送我旗《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工作报》和阶段性工作汇总总结等材料。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加强主动公开的同时,继续努力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建立网站受理和办公室填表受理工作方式,制作依申请公开各类表单,进一步规范答复机制。截止目前,2017年全旗共受理2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办结率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公开的保密审查情况

建立了公开的保密审查机制,凡是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公开的文件一律通过旗委机要保密局审查。2017年公开发布以政府和政府办名义文件150余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失泄密行为。

五、政策解读方面

印发《2017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前政办发〔2017〕96号),明确了“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和“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于重要政策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新闻发布等多种平台主动做出解读,同时还通过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校培训、发放宣传单、入户走访帮扶嘎查村(社区)、旗委党校、宣传部宣讲团宣讲等方式及时宣讲上级和本级各类政策。

六、公众参与方面

一是建立建全舆情检测机制,实施7×24小时轮班监测制度,对全国各大网站、论坛进行监测。1—12月份共监测并呼应舆情事件26起。同时完成网评任务7653条。

二是“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设立“互动交流”板块,下设“网站信访”“网上调查”“旗长信箱”等栏目。旗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智慧政务呼叫分析中心,开通了呼叫电话(0477)7812345,全年受理呼叫690起,办结率达98.7%。

三是印发《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政府协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前政办发〔2017〕160号),进一步加强了公众参与政府协商工作。

七、政务服务方面

2017年,升级改造了4600平方米标准化大厅,设置基本建设、市场准入、社会事业、便民服务等6个功能区,同时配套设置咨询区、休闲区、商务区、蒙语书屋等。制定出台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窗口人员考核办法》及与之配套的《请销假办法》《投诉登记制度》《公文收发制度》等一整套科学规范的考核管理制度。目前,全旗44个行政审批部门、842个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大厅,人员和事项入驻率达100%。同时,强力推进水、电、暖、天然气等居家生活便民服务入驻大厅,并引进与审批事项关联的勘察、评估等中介机构8个,形成了审批、便民、中介全方位、无缝隙的一条龙服务。配备了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另构建起了旗、镇、嘎查村社区三级联动平台,实现4个镇、12个嘎查村、社区服务网络全覆盖。

八、创新亮点

一是“六个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法。结合本旗实际,积极探索出一条“六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加强平台建设、加强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监控考核工作、加强交流学习)的政务公开工作法,并以此为抓手,对政务公开工作长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在全旗形成了新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为下一步 “公开、解读、回应”为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工作提供扎实基础。

二是“bet365线路检测中心”。在全市率先设计启用了“bet365线路检测中心”,在原“鄂托克前旗政府信息公开专页”基础上,设立了“图片新闻”“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机构介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10个栏目,对政府信息进行详细分类,进一步方便了公众查阅。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度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自查评分表

考核

项目

目标要求

具体标准

自查评分

(15分)

 

主要负责人亲自抓(4分)

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2分)

2

作为“第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解读政策

(2分)。

2

分管领导具体抓(4分)

政务公开列入政府分工(2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分)。

2

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7分)

政务公开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2分),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1分)。

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分)

2

对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2分)

2

设    (10分)

工作制度(4分)

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1分)

1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1分)

1

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制度。(1分)

1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1分)

1

政务舆情制度

(3分)

制定政策解读制度。(1分)

1

制定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回应等工作制度。

(1分)

1

建立重大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1分)

1

平台建设制度

(2分)

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制度。(2分)

2

公众参与制度

(1分)

制定依申请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1分)

1

(8分)

政府门户网站建设(5分)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设置政务公开专栏

(1分),完善公开制度、目录、指南等分栏

(1分),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政府门户网站合格达标,未被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3分)

5

新媒体平台建设

(1分)

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建设,运行状况良好。(1分)

1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分)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和建设情况。(1分)

1

政府公报(1分)

政府公报及时出刊发行;建立政府公报网站,实现纸质刊物和电子期刊同步更新。(1分)

0

(45分)

主动公开(35分)

编制发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目录、年报。(4分)

4

基础信息公开,公开本地区概况、工作动态、规划计划、人事信息、统计信息、应急管理等。

(8分)

8

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分)

2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政务公开要点要求,完善网站责权清单、财政资金、扶贫工作、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栏目,并及时发布更新相关信息,运行情况良好。(10分)

10

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2分)

2

重大决策出台前征集社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2分)

2

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对政府财政总决算及财政总预算进行公开,

(1分)并及时上报“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发布平台”。(1分)

2

政府门户网站设置规范性文件专栏,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信息。(1分)

0

保障“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情况。

(4分)

4

依申请公开(7分)

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拥有网上下载和在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表等功能。(3分)

3

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告知书格式、内容规范。(2分)

2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纠错率低于10%,对被纠错问题进行及时整改。(2分)

2

 

公开的保密审查

(3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3分)

3

(8分)

政策解读渠道

(5分)

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及时,形式新颖。(2分)

2

主流媒体有政策解读和评论报道。(2分)

2

通过新媒体发布政策解读。(1分)

1

解读的主体权威、多元化(1分)

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1分)

1

新闻发布会(2分)

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1分)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新闻发布专栏,及时发布、更新(1分)。

0

(8分)

政务舆情监测处置(2分)

建立舆情监测机制(1分),政务舆情函件处置及时,效果良好(1分)。

2

热点回应(2分)

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回应和互动专栏(1分),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1分)。

1

完善参与渠道(2分)

设置政府热线电话(1分),开通领导信箱(1分)。

2

规范参与方式

(2分)

完善政府协商工作机制,依法加强政府协商信息公开(2分)。

2

(6分)

实体服务大厅

(3分)

政务服务中心场地满足需求,设施齐备,制度完善,运行规范。(1分)

1

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1分)

0

配备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1分)

1

基层政务服务

(3分)

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嘎查村便民服务体系全覆盖。(3分)

3

(5分)

认真完成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报送材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不在总分内,但得分可计入总分。

5

(5分)

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举措,受到上级政府、部门表扬

不在总分内,但得分可计入总分。

 

总分

 

 

100

 

 

 

附件2  

2017年度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统计表

序号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1

一、主动公开情况

 

2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不同渠道发相同信息计1条)

16300

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6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7

    2、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000

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000

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408

10

    5、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000

11

二、回应解读情况

 

12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6

1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1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16

    2.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或电视问政次数

4

17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或电视问政次数

1

18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0

1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20

    5.其它方式回应事件数

0

2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2

(一)收到申请数

2

23

    1.当面申请数

0

24

    2.传真申请数

0

25

    3.网络申请数

0

26

    4.信函申请数

0

27

(二)申请办结数

2

28

    1.按时办结数

2

29

    2.延期办结数

0

30

(三)申请答复数

2

3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3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4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5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

36

          涉及商业秘密

1

37

          涉及个人隐私

0

38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39

          不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4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0

4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4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43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44

    8.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数

0

45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4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47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48

(三)其它情形数

0

49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5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5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52

(三)其它情形数

0

53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54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55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5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57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3

58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

85

5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门户网站工作人员数)

 

60

    2.兼职人员数

85

6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

6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63

(一)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6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6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0

66

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情况

 

 

67

(一)网站是否具备网上办事功能

是/否

68

(二)网上办理事项内容

 

69

(三)是否与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系统联网

是/否

70

(四)是否与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联网

是/否

71

十一、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72

(一)旗区本级现有行政审批项目

7712

73

其中:行政许可项目

302

74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7410

75

(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

842

76

其中:行政许可项目

202

77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640

78

(三)旗区政务服务中心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署办公

是/否

79

(四)旗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是/否

80

(五)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 

4

81

其中:已建成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4

82

(六)嘎查村

84

83

其中:已建成便民代办点

12

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指标填报说明》详见“鄂尔多斯政务公开”QQ工作群(14668146)共享文件。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那日苏

联系电话:7622575、13704770523                                  填报日期: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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