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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14日 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2018年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前政办发〔2018〕11号
 

鄂前政办发201811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

2018年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2018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鄂托克前旗2018年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314



鄂托克前旗2018年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持续巩固我旗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致富达小康的目标,按照全国、全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鄂尔多斯市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鄂托克前旗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全旗2018年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围绕提高脱贫质量,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重点强化驻村帮扶、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住房安全、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统筹抓好金融扶贫、电商扶贫、创业就业扶贫、强化作风建设、激发内生动力等工作,继续巩固扶持已脱贫贫困人口,强化动态管理,持续巩固脱贫成效。着力完善精准脱贫攻坚政策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发扬连续作战精神,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更加集中的支持,全面打好2018年精准脱贫攻坚战,为我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8年新识别的国家现行标准线下77195人贫困人口,因户因人制定精准帮扶计划、配置帮扶资源、落实帮扶措施,统筹落实好“五个一批、六个精准”扶贫政策,保证每个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得到靶向施策、精准扶贫,全面构建“企业+党支部+合作组织+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集体经济保障和带动贫困人口致富能力明显增强。2018年完成年度减贫任务,全旗贫困发生率控制在0.1%以下,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对年老体弱、残疾人、重病患者、无劳动能力等特殊贫困人口,统筹落实好大病救助、社会保障、救助供养、住房安全改造等兜底保障政策,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20142016年已脱贫的630185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续巩固扶持,实行分类管理、差异化扶持,收入测算稳定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收入测算不稳定脱贫、有可能返贫的贫困人口因户因人施策。

三、坚持原则

——坚持精准识别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持续完善建档立卡信息,确保贫困户识别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精准退出,在扶贫对象、资金、项目、措施上做到“精准把脉、对症下药、靶向治疗”,确保扶贫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坚持扶贫效益与提升扶贫质量相结合。在保证贫困户短平快脱贫的同时,要下“绣花功夫”,提升脱贫质量,将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向长效稳定增收机制转变,强化产业扶持,因户因人靶向施策,建立“党支部+合作组织+贫困户”、“企业+党支部+基地+贫困户”等利益链接机制,确保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稳定脱贫

——坚持精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开展培训学习,引导和教育贫困群众转变观念,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意识,有效解决贫困群众“等靠要”和争当贫困户的观念,逐步削除精神贫困,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相结合。注重保基本、兜底线,进一步优化教育、健康、社保政策措施,针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智障者等贫困人口,全面落实兜底保障政策,确保“两不愁、三保障”。

——坚持动态管理与稳定脱贫相结合。已退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强化动态管理,继续“扶上马送一程”,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建立长期稳定的长效脱贫机制,有效防止贫困人口反弹,做到真脱贫、脱真贫,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坚持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将脱贫攻坚行动有机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之中通过实施精准脱贫攻坚工程,强化产业发展,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加强重点贫困嘎查村建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提高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形成精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相互合、相互衔接的良性互动格局

、扶贫对象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有关政策规定,我旗2018脱贫攻坚对象为:

扶持对象12018年新识别的国家现行标准线下人均纯收入295277195人,其中,敖镇48115人,上海庙镇39人,城川镇1335人,昂素镇1336

经调查摸底、精准识别,2018年需要产业扶持4166人;教育救助2231人;医疗救助4548人;危房改造2555人;兜底保障2634人;创业就业扶持56

扶持对象220142016脱贫建档立卡6301858贫困人口其中敖镇329895人,上海庙镇52141人,城川镇178594人,昂素镇71228人。

五、重点工作与措施

根据全市、全旗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旗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十一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驻村包联帮扶工作按照“谁包扶、谁联系、包联系关系不变”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定点帮扶作用,采取市级领导包扶一批、县级领导干部包扶一批、旗直部门科级干部包扶一批的“三个一批”包联机制,全面推行“双联五带十帮”扶贫帮困模式,8名地级领导和6个市级部门领导干部结结包联贫困户18户,47县处级领导干部包联59户贫困户,77名部门科级领导包联77户贫困户,选派252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建档立卡77195人贫困人口。

1.优化包联帮扶机制。实行旗四大班子牵头包联各镇、旗直部门包联嘎查村、47县级领导干部、77名旗直部门科级领导干部,按照1+1+1”包联贫困户的机制,将涉农涉牧等旗直部门向脱贫攻坚重点嘎查村和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嘎查村进行结对包联,增强帮扶包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部门:旗委组织部;责任部门:旗委农工部、旗财政局、旗扶贫办、旗总工会、旗经信局、旗农牧业局、旗林业局、旗水务局、旗农发办,各镇)

2.提升帮扶工作实效。驻村工作队要按照《鄂托克前旗驻村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全面学习、精准掌握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深入调查了解包联嘎查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和致贫原因,精准把脉,科学决策,因地制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严格执行学习、例会、服务、入户、档案、反馈、报告、考勤、协调和约束等制度,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党建指导、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集体经济、环境整治、乡风文明、社会治理、监督管理和兴办实事等工作任务,做到指导不领导、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帮办不包办,努力提升帮扶工作实效。(牵头部门:旗委组织部;责任部门:旗委农工部、旗财政局、旗扶贫办,各镇)

3.加强帮扶考核问效。强化包联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坚持考勤和考绩相结合,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期满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农牧民测评、嘎查村干部评议相结合,每年对包联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驻村干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问责;对工作实绩突出的驻村干部优先选拔使用,给予表彰奖励。(牵头部门:旗委组织部;责任部门:旗纪委、监察委、旗财政局、旗扶贫办)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深化“百企帮百村”活动,推进企业与嘎查村结对包联,建立社会扶贫捐助对接平台,畅通帮扶渠道,广泛凝聚社会帮扶力量。深入开展10.17全国扶贫日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协调旗内外各大企业、社会组织、慈善机构、民间组织和企业家、爱心人士到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捐资助学、扶贫济困、兴办实业、招商引资及无偿资助贫困嘎查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开发建设,不断增强扶贫工作合力,形成大扶贫工作格局(牵头部门:旗扶贫办;责任部门:旗委统战部、旗工商联、旗总工会、旗经信局、旗财政局、旗民政局、旗民宗局,各镇)

(二)大力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坚持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通过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嘎村建设、到村到户产业扶持项目、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贫困嘎查村互助资金项目、电商扶贫项目以及农牧业各类项目发展产业的方式实现脱贫。

1.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嘎查村建设。按照全市确定的我旗15个脱贫攻坚重点嘎查村建设要求(其中:敖勒召其镇5:马场井村、漫水塘村、三道泉子村、三段地村、大沙头村;上海庙镇3:芒哈图嘎查、公乌素嘎查、拜图嘎查;城川镇4:章昂什里村、新寨子嘎查、克泊日嘎查、乌定希泊日嘎查;昂素镇3:巴彦什里嘎查、毛盖图嘎查、库伦嘎查),坚持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全面推行“企业+党支部+合作组织+贫困户”产业发展模式,着力构建企业为龙头、党支部为核心、产业为基础、合作组织为载体、集体经济为依托、农牧户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牧区产业发展新格局。将市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投入每个重点扶贫嘎查村20万元,由包联工作队和嘎查村“两委”统筹安排使用,因地制宜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强化产业发展、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每个嘎查村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牵头部门:各镇;责任部门:旗委组织部、旗委农工部、旗委统战部、旗扶贫办、旗工商联、旗经信局、旗财政局、旗农牧业局)

2.强化贫困户产业扶持。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产业扶贫项目资金,加大旗级产业扶持资金投入,有效整合涉农涉牧项目,实施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工程,提高贫困户“造血”能力,促进稳定增收。对于生产条件较好、有一定开发潜力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因户因人施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可采取先建后补、自建直补、杠杆撬动的办法进行实施,鼓励贫困户自筹资金发展产业项目,让贫困户选择自己想做的、能做的、会做的产业发展项目,通过大力发展以肉羊、肉牛、绒山羊养殖,拱棚蔬菜种植、瓜果种植、观光采摘、优质牧草、药材种植及地方特色食品、民族食品、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等优势特色产业,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有1项增收项目。(牵头部门:旗扶贫办;责任部门:旗委农工部、旗财政局、旗农牧业局、旗水务局、旗农发办、旗妇联、旗民宗局)

3.构建长效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以民营企业、经济合作组织为帮扶主体,以签约结对、村企共建、利益链接帮扶形式,动员全旗民营企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建立“企业+党支部+基地+贫困户”、党支部+合作组织+贫困户等利益链接机制,通过信息、项目、技术市场、生产资料、劳动力输出等多种途径进行帮扶,带动贫困户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培育特色产业,宽致富门路,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鼓励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以土地、草牧场、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入股,财政扶贫资金入股,信贷资金入股等方式,将分散的贫困户纳入到现代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利益捆绑、责任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在参与中增收、在增收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牵头部门:各镇;责任部门:旗委组织部、旗委统战部、旗工商联、旗经信局、旗农牧业局、旗财政局、旗人社局、旗民宗局,旗扶贫办)

4.放大金融扶贫效应一是组织实施好市级金融扶贫项目,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提供5万元的贴息贷款,用于解决产业发展、生产资料资金不足的问题。对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利益联结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给予50万元的贴息贷款。二是做好贫困嘎查村互助资金项目管理。坚持“民有、民用、民管、民享”的原则,按照“村内互助、有偿借用、滚动发展”的管理使用办法,把扶贫互助资金作为解决贫困人口提升自我发展的“造血”银行,作为壮大贫困嘎查村集体经济的“身边”银行,通过有偿借贷互助资金,为贫困农牧民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有效解决生产资金紧缺问题。(牵头部门:旗扶贫办;责任部门:旗委组织部、旗经信局、旗农牧业局、旗财政局,各金融部门,各镇)

5.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大力培育发展电商扶贫,2018年计划扶持5家以上电商企业,依托旗供销社创办的“供销e家”、农村牧区电商、吉万体验店、圆通快递等电商扶贫平台,通过开设贫困群众农畜产品“扶贫馆”,将贫困群众的优质绿色无公害农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民族服饰、民族工艺品和草原牧户游、农家乐、美丽乡村旅游及劳务信息、市场信息进行线上销售和发布,推行“互联网+电商+贫困户+农畜产品”扶贫模式,通过电商采购、电商销售,免费为贫困群众、贫困学生邮寄生产生活日用品,通过电商平台,以优惠的价格购买到优质的生产资料、生活用品,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实现增收,使电商扶贫成为脱贫攻坚的“新引擎”。(牵头部门:旗经信局;责任部门:旗扶贫办、旗委农工部、旗农牧业局、旗财政局、旗供销社、旗妇联、旗民宗局,各镇)

(三)全力推进精准健康扶贫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大力推进健康扶贫,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增强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1.健全健康扶贫救助体系。健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保障机制,全力构筑和形成“基本医疗、大病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脱贫医疗补助和社会救助”的精准健康扶贫“六重”保障体系,确保贫困人口医药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大病个人年度支付总额不超过5000元,重病和慢性病个人年度支付总额不超过30002018年,2016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合作医疗费,购买健康商业补充保险,逐步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通过医疗救助保障、产业扶持、社会兜底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

2.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报销联审联批,实行旗域范围内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和“一站式”即时结算,设立旗本级脱贫医疗补助保障金,建立便捷结算服务平台,完善资金结算机制,方便群众就医报销。

3.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认真落实“双提双降”医疗报销政策,对新识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对大病患者实施集中救治,将慢病患者纳入慢病签约服务管理范围,对重病患者实行救助扶持,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和临时救助体系,2018年旗财政计划安排300万元兜底专项资金用于贫困人口大病、重病、慢性病救助,使贫困人口医治得到有效保障,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牵头单位:旗卫计局;责任单位:旗财政局、旗人社局、旗社保局、旗民政局、旗扶贫办、旗红十字会、旗总工会、旗残联,各镇)

)着力加大教育资助脱贫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旗教育资助政策,2014年以来的国家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实施教育资助。

1.落实旗本级财政教育补助政策根据上级有关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规范我旗现有教育资助政策旗教育局按照对建档立卡学龄前儿童,确保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对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确保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高中阶段适龄人口,确保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对建档立卡高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确保贫困家庭在学学生以及脱贫家庭在校学生,继续享受我旗资助政策到2020年。

2.落实市级教育资助政策对低保家庭以外的在校贫困学生,全日制专科生每每学年资助3000元,本科生每每学年资助4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每学年资助5000元;对低保家庭以外的在校少数民族学生落实我市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政策,国家重点院校本科生每每学年资助7000元,本科生每每学年资助5000元,专科生每每学年资助3000元。

3.落实自治区教育资助政策。对新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落实,考入本科的一次性补助4万元,考入专科的一次性补助3万元。积极动员团委、工会、民宗、红十字会、残联等部门及企业、社会力量参与贫困家庭子女救助扶贫,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有效防止出现因学返贫、因贫辍学,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帮助贫困人口改变命运。(牵头单位:旗教育局;责任单位:旗财政局、旗扶贫办、旗民政局、旗民宗局、旗残联、旗妇联、旗团委、旗总工会、旗红十字会,各镇)

(五)认真实施生态扶贫行动。推进生态扶贫,持续提高贫困人口在生态扶贫中的受益水平。

1.认真实施生态扶贫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生态建设项目,组建造林、草牧业生态建设扶贫专业合作社,承接项目实施,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不断提高贫困人口在国家和地方重大林业生态修复工程中的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护林员、草牧场管护员,有效提升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2.加快发展林沙产业。依托林业重点工程,采取发展经济林与美丽乡村建设、扶贫重点嘎查村相结合,鼓励贫困人口积极参与葡萄、红枣、山杏等经济林种植加工和绿色无公害果蔬食用菌产业。强化林沙产业扶持力度,实现生态保护和精准脱贫互促共赢。(牵头单位:旗林业局、旗农牧业局;责任单位:旗财政局、旗委农工部、旗水务局、旗扶贫办,各镇)

推进贫困群众安居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贫困群众安居保障工作对全旗存在住房安全问题25贫困,进行危房改造。对无劳动能力、年老且不愿意危房改造的贫困人口,引导其入住互助幸福院,确保贫困人口有安全住房保障。(牵头单位:旗住建局;责任单位:旗委农工部,旗财政局、旗扶贫办、旗民政局,各镇)

(七)稳步推进创业就业脱贫。以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方式,积极拓宽贫困群众就业创业渠道。

1.多渠道为贫困群众搭建创业就业平台。鼓励旗就业、园林、环卫等有关部门和物业、劳动力市场等企业,通过举办精准扶贫专场培训班、招聘会、洽谈会,开展劳务输出、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搭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平台,招聘吸纳贫困对象就近就地创业就业,实现稳定脱贫。根据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专业特长和就业愿望,采取推荐就业、公开考录、见习就业、志愿服务等形式,实现贫困家庭子女稳定就业。(牵头单位:旗人社局;责任单位:旗就业局、旗财政局、旗经信局、旗环卫局、旗园林局、旗扶贫办、旗团委,各镇)

2.加大贫困群众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以旗农广校、旗职业中学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平台,组织有劳动能力、有创业就业意愿的贫困对象,进行种养殖技术、烹饪技术、电焊技术、汽车修理、机械操作、水暖电气等实用技能培训,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人员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引导性培训,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牵头单位:旗就业局;责任单位:旗扶贫办、旗财政局、旗教育局、旗经信局、旗农牧业局,各镇)

3.为贫困群众提供创业就业金融扶持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给予5万元以内金融扶贫贷款支持,对有担保抵押能力的扶贫对象,给予个人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3年内政府给予全额贴息。(牵头单位:旗扶贫办;责任单位:旗就业局、旗财政局、旗经信局,各镇)

(八)强化政策兜底保障脱贫。将无法通过产业、创业、就业扶持和老弱病残、患大病、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社会兜底保障。全面推进农村牧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低保贫困人口按照市级标准给予缴费补贴。提高农村牧区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牵头单位:旗民政局;责任单位:旗人社局、旗社保局、旗财政局、旗扶贫办、旗残联、旗红十字会,各镇)

(九)着力推进精准动态管理。各镇、嘎查村、驻村工作队要全面摸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分析致贫原因,明确帮扶措施,压实帮扶责任,健全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动态管理。

1.加强精准识别管理。以户为单位,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线,经“农户申请、信息比对、民主评议、两公示、一公告”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及时将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农牧户和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线下的农牧户,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2.加强精准动态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分类甄别,根据致贫原因、劳动能力等情况,突出抓好贫困人口日常动态管理,重点对“五个一批”扶持措施落实和贫困人口收支、帮扶、产业、就医、住房、培训、就业等相关信息,定期采集、整理、分析、反馈,切实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3.加强精准退出管理。以户为单位,将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线的农牧户,经村民民主评议、嘎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干部与贫困户认可,在嘎查村内公示公告无异议后,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2014年以来已脱贫的6301858名贫困人口,在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不脱包扶关系,进行动态管理和“回头看”,持续巩固提升;对因灾、因病、意外等返贫的,及时识别、及时纳入、及时列入扶持范围,确保不反弹、不掉队。(牵头单位:各镇;责任单位:旗扶贫办、旗财政局、旗卫计局、旗教体局、旗住建局、旗社保局、旗民政局、旗残联、旗红十字会)

(十)有效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下大力气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真正让贫困群众想干敢干、能干会干。

1.加强教育引导。结合我旗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品质三农”建设,大力实施农牧民素质提升工程,通过组织贫困群众进行培训教育、外出参观学习,强化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意识,有效解决贫困群众“等靠要”、争当贫困户和“站在墙根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的观念,逐步削除精神贫困,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2.转变扶贫方式。改变以往给钱给物给牛羊的做法,对勤劳致富意愿较强、有一定致富能力的户子,适当予以重点帮扶、政策倾斜,组建农牧业技术服务队,对贫困户开展巡回服务,实现农牧业实用技术全覆盖。让能干的人多得实惠,让一部分有能力的人先富起来,让不干的人眼红起来,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导向。

3.坚持正面激励。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提升内生动力,我脱贫我光荣”主题活动,组建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团,大力宣传我旗在脱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脱贫致富示范户”、“创业脱贫户”、“致富带头人”、“龙头企业带领贫困户稳定脱贫”等先进事迹,鼓励贫困群众向身边人、身边事学习和看齐,强化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形成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脱贫局面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旗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深入挖掘各镇、各包扶部门、驻村工作队、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在精准脱贫攻坚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形成鄂前旗特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模式。(牵头单位:旗扶贫办;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旗文广局、旗委农工部、旗委统战部、旗民宗局,各镇)

(十一)持续加强作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精准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各项活动,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作风建设贯穿精准脱贫攻坚全过程。

1.推进专项治理和作风建设。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滥用职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对各镇、各嘎查村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专项审计和监督管理。

2.完善巡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脱贫攻坚监督巡查,把明查暗访作为主要方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实行最严格考核评价机制,有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牵头单位:旗纪委、监察委;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旗财政局、旗扶贫办、旗审计局,各镇)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干部队伍。各镇、各部门要始终把精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头号民生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深刻认识当前脱贫攻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拥抱新时代、践行新思想、奉献新作为,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研究部署,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选强配优扶贫干部队伍和驻村工作人员,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懂扶贫政策、熟悉农村牧区工作、作风过硬,能胜任此项工作的优秀干部到脱贫攻坚一线开展工作,要结合市、旗两级脱贫攻坚方案和有关政策,因地制宜,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镇、本部门专项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明确工作责任,严肃考核问责。各镇、旗直各包扶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与市包联旗区地级领导、市直包联单位领导、驻村工作队队长和第一书记及旗包扶联系领导、旗直机关企事业包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对接与联系,统筹协调好市、旗、镇、嘎查村等各方面扶贫攻坚力量,按照职能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扶贫开发工作。要认真落实各级干部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问责和正向激励机制,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旗委、政府对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旗各包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要在充分了解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填写扶贫手册,帮助贫困群众算好帐、理好财,制定脱贫增收计划,落实好扶贫项目。

(三)保障资金,严格监管。加大旗级财政扶贫专项投入力度,建立扶贫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2018旗财政预算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有效整合涉农涉牧资金,按照规划,集中投入。旗扶贫、财政、审计、统计部门要强化扶贫开发统计监测、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扶贫资金审计监督机制,坚决杜绝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闲置及随意调整等违规违纪现象,做到扶贫项目当年实施、扶贫资金当年拨付、贫困户当年受益,维护好贫困农牧民的切身利益。

(四)配强班子,筑牢堡垒坚持把推进扶贫开发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2018年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和协调能力强的标准,进一步选优配强嘎查村“两委”班子,增强嘎查村基层组织引领发展和带动群众致富能力。积极探索嘎查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拓宽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为建设物质充裕、精神富有、生态文明、秩序良好、风清气正大美鄂前旗,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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