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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政办发〔2018〕9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省道317线昂素至陶利段二期工程 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昂素镇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道317线昂素至陶利段二期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面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道317线昂素至陶利段二期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和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郝·都斯哈拉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冯春花 昂素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建平 旗国土局局长 边子文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吉日木图 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韦世海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梁四杰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阿有希 旗财政局局长 李建勋 旗水务和水保局局长 奇阿日并 旗农牧局局长 秦岭峰 旗林业局局长 柳 鹏 旗信访局局长 乌云娜 旗审计局局长 卢耀武 旗供电分局局长 贺希格吉雅 昂素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段春生 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建华 旗国土局副局长 郝占国 旗公安局副局长 斯 旺 旗油气协调办副主任 燕世荣 旗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双喜 旗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锦峰 联通公司总经理 张 蕊 移动公司总经理 布 和 电信公司总经理 巴 布 旗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交通运输局局长边子文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沿线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项目征地拆迁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征地拆迁工作,做好相关数据、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旗交通运输局:为项目征地拆迁总协调单位,负责协调各部门加快推进沿线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旗监察委员会:负责督查、督办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和推诿扯皮事件的处理和查处工作。 旗委宣传部:负责有关政策宣传,网络舆情处置等相关工作。 旗维稳办:负责排查调处因项目征地、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昂素镇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包括管线)、资源压覆、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方面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牧民的矛盾和纠纷,以及地企关系。 旗财政局:负责做好征地拆迁款的管理、拨付和监督使用工作。 旗公安局:负责打击各种影响征地拆迁的违法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旗国土局:负责从政策法规方面为征拆工作提供保障。 旗林业局:负责沿线林地的征拆和报批工作。 旗农牧局:负责沿线草地的征拆和报批工作。 旗水务和水保局:负责沿线水源地的征拆和保护工作。 旗审计局:负责对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的审计监督。 旗信访局:负责认真处理该项目推进过程中群众来信、接待来访,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旗供电分局: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在征地过程中电力设施、线路拆迁等工作。 旗油气协调办:负责落实生产经营天然气压覆资源协议签订工作。 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征地过程中通信设施、线路拆迁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昂素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省道317线昂素至陶利段二期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上手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研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落实责任。昂素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项目征地拆迁要求,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尽快将具体责任人、联络人姓名、联系方式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薛照亭;联系电话:7625050),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作工作推进联系卡,方便部门间协调联络。 (三)强化督查调度。旗交通运输局、昂素镇要不定期开展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旗人民政府将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诱扯皮的部门严肃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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