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鄂托克前旗非税收入管理局是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之规定,负责全旗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并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拟定单位具体实施办法;
(二)依照有关实施办法规定,负责全旗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组织委托和督促全旗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
(三)负责对旗境内的石油天然气勘查、开发所涉及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行“收支两条线”,进行统一核定、统一结算、统一收取;对农牧民补偿进行实地丈量,按照统一的补偿标准进行结算;
(四)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保管、发放、核销、检查工作;负责全旗罚没款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配合财政局开展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工作,负责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的督检落实工作;
(六)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管规定的行为。
二、机构设置
旗非税收入管理局共有人员8人,事业编制8人。
(一)办公室
协助局长做好单位日常工作;处理办公室日常政务;
负责会议的组织及文件的起草拟定、局机关财产安全保管工作、党支部日常工作、单位信息宣传及对外业务接待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涉及行政收费及农补核算工作。
(二)稽查室
负责对全旗非税收入的监督稽查工作,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负责查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的违纪行为;设立举报电话(0477-7626704),受理非税收入违纪投拆,信访接待与查处等工作;
(三)收费大厅
依照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全旗非税收入征管的具体实施,依法依规核定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负责非税收入的征管与清缴,组织、督促委托代收部门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配合稽查队对违反非税收入征管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报批非税收入的减免事项,办理非税收入退付手续;负责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
(四)会计
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国家财经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管理本职工作;按月编制非税收入收入入库报表,负责银行账务各项交接工作,保证资金运行畅通,足额入库。负责收缴银行对账单并及时作对账处理;严格按月按时间按计划拨付单位资金,做好与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关系,实行分户核算,按月对帐; 每日核对非税收入收缴明细,做到票款相符;依法取得原始会计凭证,及时准确并完整地编制好各类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做到档案化管理。
(五)票据管理
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入库和保管。根据需要计划购领各类非税收入票据入库,并妥善保管,登记票据的库存台帐,定期编制票据统计报表;负责票据的发放和核销。审核各执行单位的购领申请表,负责票据的发放和核销,登记票据发放、核销台账;负责票据的年检,到期票据的销毁工作;协助会计做好票据与账务核对工作;协助稽查查处票据管理使用的违纪行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117.71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270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468万元。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安排比2016年增加25.6651万元,增加原因是1.2017年人员编制增加1人;2.事业费增加16万元,主要是利息及票据工本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安排项目执行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暂无政府采购计划,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单位运行实际情况确定。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无增减变动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 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 其他费用。
(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 险费等。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