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政策法规;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10日 00:00
名  称: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  号: 鄂前安监发〔2017〕167号

全旗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关于开展全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安监总队字201721)和《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监发〔201797)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规范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文件的规定,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二、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30日

三、检查范围

全旗从事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机械制造企业。

四、检查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内容

1.企业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

2.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及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的情况;

3.企业2016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文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按规定正确规范使用安全费用等内容。

(二)检查方式

1.安监局全面开展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附件1中的企业填报附件2,其它企业做好迎检查准备。

2.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监发〔201797)文件精神,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局将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是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促进本质安全水平提高的重要途径。各相关企业应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配合此次专项安全检查。

(二)做好自查自纠,总结不足之处。企业应按照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总结不足之处,并填好附件2的表格,2017年11月15日之前上报旗安监局6014室,附件2表格中涉及“企业规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吴江伟    话:0477-7621149

 

附件1:

1.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

2.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三采气厂

3.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第四采油厂

4. 内蒙古鄂托克前旗时泰天然气经营责任公司

5. 内蒙古森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6.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内蒙古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7. 鄂尔多斯恒丰节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8. 内蒙古沙头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9. 内蒙古恒坤化工有限公司

附件2.

序号

名称

内容

1

企业规模

 

2

所属行业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制造

3

上一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万元)

 

4

年产量(万吨)

 

5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数额

 

6

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提取数额

 

7

实际使用总金额(万元)

符合规范使用的金额(万元)

 

 

不符合规范使用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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