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其他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18日 00:00
名  称: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文  号: 鄂前就服字〔2017〕45号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2017年目标任务截至11月低完成情况:全旗城镇新增就业958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0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16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11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0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110%。全旗开展农牧民就业技能培训721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03%;城镇就业技能培训1116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01%;创业培训450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2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4968人,失业保险征缴额为300万元,分别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01%和100%;全年发放就业小额担保贷975万元,完成市定目标任务121%,扶持190人成功创业,创业带动就业75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2%,低于市定目标0.98个百分点。全旗实现无零就业家庭目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职业培训力度,促进就业创业能力的提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牧民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失业人员和转业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进一步完善各项培训制度,采取本地培训、请进来培训和送出去培训的办法,取得了培训工作的新进展。加强创业培训,严格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培训模式开展培训,提高了创业人员的创业技能和创业成功率。按照统一培训课时、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培训时间、统一培训合格率、统一培训就业率等五统一要求,切实加强了培训机构监管。坚持开班报告、班中检查、结业考核鉴定的监管原则,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监控,提高了培训质量和培训就业率。开展网创培训120人;开展农牧民就业技能培训721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56.85%;城镇就业技能培训1116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03%。

     (二)实施创业工程,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深入实施创带动就业行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完善了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创业见习和跟踪服务“一站式”工作机制。加强创业平台建设,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的创业扶持模式,为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建立并严格实施了小额担保贷款贷前调查制度和贷后跟踪管理制度,确保了全旗小额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共开展创业培训450人,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22%;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60万元,完成市定目标任务120%,2017年第一至第二季度,应付贴息资金86409.42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金额为:60486.96元、自治区财政承担金额为18146.07元;市级财政承担金额为1555.37元、旗本级财政承担金额为6221.51元。

(三)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切实推进职业介绍和劳务输出工作。启动了旗、镇、嘎查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联动机制,建立并实施了企业联系走访制度、企业用工备案制度和企业空岗报告制度。通过清理整顿全旗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等措施,准确掌握了旗内各用工单位招工信息,畅通了旗内就业通道。同时我局针对周边地区用工需求量大的企业,采取走出去联系和请进来招聘的办法,扩大了劳务输出途径,为我旗城乡劳动者转移就业拓宽了渠道。2017年,共举办人才劳动力交流洽谈会8次,专场招聘会4次;共有136家企业和1800多名求职人员参加了招聘会,共提供就业岗位1918个,有87家企业与860名应聘者达成用工意向。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促就业。认真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就业圆梦行动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通过项目、资金、政策扶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对有意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纳入自主创业项目培训计划,为符合创业贷款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提供两年贴息扶持贷款,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就业需求进行信息发布帮助就业,通过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助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206个,发放就业见习补贴158.4万元。

   (五)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发放工作。 按照工作到人、责任到人的要求,切实加强了就业实名制录入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2017年,全旗共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43人,全旗累计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9490人,为全旗从业人数的100%。城镇就业安置、城镇登记失业、城镇就业技能培训、农牧民技能提升培训等9类人员实名制录入率达到100%。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工作,2017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4968人,失业保险征缴额200万元,分别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01%和66.7%

  (六)实施就业援助工程,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就业。

针对我旗劳动密集型企业少、就业岗位少、就业压力大

的实际,我局在强化创业促就业和加强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的同时,结合我旗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等活动,大力开发卫生保洁、园林绿化、看门望户等公益性岗位,通过全面实施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广泛吸纳以及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等措施,确保了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就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转移农牧民就业奖励资金申报和发放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了促进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2016年共认定持有居民证转移农牧民1244人中劳动年龄内就业转移农牧民433人,其中稳定就业125人、灵活就业308人。依据稳定就业每人每年奖励4000元、灵活就业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的规定,2016年共发放转移农牧民就业奖励资金142.4万元。2017年安置公益性岗位445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314.24万元;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106人,预计发放补贴31.8万元;

   (七)加强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就业舆论氛围。

一是制定出台了我旗就业新闻宣传奖励办法并付诸实施,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和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017年,我旗共在各级宣传媒体发布就业再就业宣传稿件85篇,其中国家级23篇,自治区级26篇,市级16篇,旗级20篇。二是借助召开人才劳动力交流洽谈会和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法规,张贴大幅宣传标语57条,散发各类宣传材料20000多份,通过大张旗鼓的广泛宣传,增强了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狠抓了鄂前旗就业服务网站、《就业服务》电视专栏和旗报《就业服务窗口》的更新和完善工作。按照精品网站和精品栏目的建设规划,积极策划,精心运作,使一站一报一栏目继续高质量、高效率运行。全年共播出《就业服务电视专栏》24期,鄂前旗报刊出《就业服务窗口》24期,鄂前旗就业服务网站每半个月更新一次,就业信息播发量和就业政策宣传量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提高,有效地推进了全旗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八)精准扶贫工作累计投入19.2197万元。其中,给贫困户扶贫、慰问资金3500元,精准扶贫户发放红砖3000元,嘎查村集体经济投入17.5197万元,给7户贫困户支助化肥10500元。通过“清明”、“五.一”、“七.一”等重要节点,集中对农牧民开展了禁牧休牧、草原防火、惠农惠牧等相关政策宣传,邀请讲师为农牧民党员讲党课1次,发放致富书籍100余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全旗就业工作将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以促进重点人群就业为工作中心,全面落实旗、镇、嘎查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紧扣发展需要培养各类技能、创业、电子商务人才,建立企业为主体、产业为牵引的各类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形成各类技能人才辈出的生动局面,力争使全旗创业就业工作再创新成绩。

    (一)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1.具体情况: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工作重点,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扶持和帮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等措施。充分利用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就业。2018年计划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100人;推荐企业就业80人。

2.具体措施:一是深入挖掘企业空缺岗位,根据企业和市场用工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培训与用工的对接率和培训就业率。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加大各类培训力度,培训就业率要达到90%以上。二是依托产业发展拉动就业。牢牢把握上海庙工业园区5大电厂建设和延安民族学院城川纪念馆、三段地工委旧址、王震井等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通过提前介入、宣传引导、签订招工合同、组织开展订单定向培训等形式,竭力敦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吸纳我旗户籍劳动力尤其是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调查我旗电厂所需工种有电力系统自动化热动、机械各专业技术人员、机械管理等大约750个岗位,三是通过培训提升就业。深入挖掘企业空缺岗位,根据企业和市场用工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培训与用工的对接率和培训就业率。加强培训机构监管,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城乡职业技能培训1000

     1.具体情况:目前我旗城乡劳动者劳动素质低、劳动技能单一,很难在二三产业中就业,为提高劳动者劳动技能,以培训促就业,促进失业人员充分就业,2018年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

    2.实施措施:1、加强定点培训机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培训质量,使转移农牧民(劳动年龄内,下同)真正学到一至两门实用技术。2、全方位搞好培训。坚持本地培训、请进来培训机构培训和送出去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引进旗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到我旗自主招生、就地培训,努力探索适合我旗就业培训的新途径。3.落实企业培训补贴政策,调动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性,增强就业稳定性。4.大力宣传培训费直补政策,按照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政府培训补贴费的规定,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我旗户籍城乡劳动者在培训当年给予培训费直接补贴,充分调动我旗城镇失业人员、转移农牧民、大学生复转军人等自愿自主参加各类培训机构培训的积极性。5.搞好镇、嘎查村(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送培训到镇、到嘎查活动。6.加强社区技能和择业观念培训服务,结合进城农牧民的技能培训意向和就业市场需求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引导性培训,并实行就业跟踪服务,引导性培训要达到90%以上。

   (三)小额担保贷款发放800万元

     1.具体情况:为我旗需要创业的转移农牧民、大学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牧区农业合作社提供创业资金,帮助其创业就业。

     2.具体措施:进一步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创业见习和跟踪服务“一站式”工作机制。加大对农村牧区农业合作社创业项目建设和推荐工作,深入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活动,依托创业专家服务团,通过创业见习、现场参观、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形式,为初始创业者提供了个性化的免费指导服务,帮助创业者提高了创业成功率。

    (四)扎实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

1.具体情况:开发公益性岗位

2.具体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能、送岗位、送项目”活动,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得到就业援助;对非因本人原因就业不了的人员及时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2018年全年计划安排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50人以上;积极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全部予以社保补贴;实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承诺制度,求职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不挑不拣的情况下,7天内保证就业。

 

 

                                                                                    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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