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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政办发〔2017〕132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鄂托克前旗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布仁其木格 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组长:高荣堂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张建军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郝·都斯哈拉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赵毕力格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王 平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贺永东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世富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燕世荣 旗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阿拉腾乌拉 敖镇镇长 热 希 上海庙镇镇长 额尔登毕力格 城川镇镇长 王 琳 昂素镇镇长 罗建勋 旗发改局局长 哈 达 旗教体局局长 柳天云 旗经信局局长 赛音吉日嘎拉 旗民宗局局长 吉日木图 旗监察局局长 冯春花 旗民政局局长 米海云 旗司法局局长 阿有希 旗财政局局长 杨革命 旗人社局局长 王建平 旗国土局局长 秦友国 旗住建局局长 杨生俊 旗环保局局长 边子文 旗交通局局长 李建勋 旗水务局局长 奇阿日并 旗农牧业局局长 秦岭峰 旗林业局局长 李云龙 旗文旅广电局局长 陈 昭 旗卫生计生局局长 乌云娜 旗审计局局长 刘树国 旗统计局局长 苏占前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 鹏 旗城市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燕世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以法律事务中心为平台,统一调度旗法制办、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鄂托克前旗办事处,依据“职能科学、权责规范、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总体要求,建立“智库联动式”决策专家咨询法制审核机制、“科学透明式”全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多元低廉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机制,“系统常态式”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教育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职能职责 负责起草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其他有关文件;向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完成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措施 对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对决策提供专家论证;对旗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生的重大涉法事件,参与进行调查或者协调处理;负责专家库建设,整合旗政府及旗部门各类专家顾问;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需求,加强法律事务工作队伍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全旗领导干部法律业务培训;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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