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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鄂安委办〔2018〕17号)要求,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旗安委办制定了《2018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鄂托克前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2018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8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委办部署,特制定2018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活动时间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镇、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同步开展。 二、主要活动要求和任务责任 (一)旗安委会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参与和配合的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2018年6月1日,旗安委会、各地、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发表电视讲话、刊登署名文章等方式,全面启动我旗“安全生产月”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鄂托克前旗委 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及《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专题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一是要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意见》《决定》《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采取设立专栏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广泛宣传《意见》《决定》《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有关部门、企业学习贯彻、狠抓落实的经验做法,把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要组织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深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宣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规定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3.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以及各有关成员单位和部门要于6月16日统一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设立各类展板挂图、开设咨询服务站、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文艺演出等方式,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同时,咨询日当天,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和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布手机短信、微信,开展网络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与服务,向社会公众和职工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常识,宣传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制度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宣教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要选树一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先进典型,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协同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确保“七进”活动取得实效。 5.开展优秀宣传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创作安全生产宣教短片、微电影、公益广告、展板挂图、漫画和安全科普读物等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安全文化精品,及时上报。旗安委办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精选部分优秀作品,除通过电视、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外,择优向国家应急管理部、自治区安监局、市安监局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推送,实现安全文化精品共享。 6.开展志愿者义务宣教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和发动广大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向全社会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解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成就、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7.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为素材,进行大反思大讨论,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研究分析事故规律和特点,吸取教训。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8.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大家谈”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等内容,积极开展主要领导带头宣讲、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 “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安全承诺”和开展典型经验观摩等活动,努力营造城市安全发展人人参与和共建共创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 9.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组织所辖企业扎实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企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组织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10.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专题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突出以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涉爆粉尘、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学校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围绕重大危险源、汛期安全、消防安全、踩踏安全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要至少组织一次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上下协调、政企互动的综合演练,检验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的应急响应和指挥能力。要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风险特点,全面开展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努力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 (二)行业部门层面的活动 1.旗总工会牵头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对于成绩特别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将推荐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 2.团旗委牵头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通过此项活动激励、引导企业广大青年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旗安监局牵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活动。 4.旗交通局牵头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 5.旗教育局牵头组织开展“平安校园”活动,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1次应急逃生演练和1次安全教育。 6.旗妇联牵头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7.其他活动。旗文旅局要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活动;人防办要组织开展人防安全宣传活动;住建局要组织建筑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宣传、文旅等部门要组织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职能,积极组织开展独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三)企业层面的活动要求 1.各企业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企业要在生产厂区、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建筑围栏、道旗灯箱等阵地,持续张贴刊播宣传标语和宣传图样。在企业公众场所兴办固定宣传专栏或板报,定期更换版面,登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等,努力营造企业良好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氛围。 2.着力打造一批安全文化建设阵地。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文化“一条路”、“一个长廊”、“安全知识图书角”等创建活动,规模以上企业可以开展“安全知识警示教育展厅”等建设活动,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固定标牌、长期宣传效应的品牌宣传阵地。 3.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述职”活动。各企业要扎实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通过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活动,向企业职工深入阐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意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4.开展职工岗位零伤害承诺行动。各企业要采取有效宣传活动发挥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广泛开展职工岗位零伤害承诺、零伤害竞赛等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深入开展企业员工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扎实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排查、登记、评审、建档,要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进行公示公告,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管控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制作或采购一批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组织企业员工集体观看,让企业员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6.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创建活动。各企业要持续开展“安康杯”、“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创建活动,组织好安全动漫、安全书画、安全演讲、安全摄影、安全征文、安全生产文化艺术作品创作大赛以及安全文艺演出等活动,积极调动企业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领导,扎实有效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牢牢把握“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的工作方针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正确舆论导向。要建立协调机制,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活动方案。要协调主流媒体主动策划、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以及企业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及时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建立活动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三)务求活动实效。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合、特殊公共安全场所,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四)及时上报活动信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旗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和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还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安委会要求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请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重点企业于5月2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10时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请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重点企业于5月26日和7月5日前分别报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联系人:张春梅(0477-7626137) 邮箱:270861322@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附件2
注:*为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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