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6月27日我局对1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开始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7882801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18室、政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0162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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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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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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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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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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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格南区块SN0146井丛和SN0172井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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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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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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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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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格南区块SN0148井丛和SN0177井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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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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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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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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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格南区块SN0075井丛和SN0132井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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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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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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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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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格南区块SN0162井丛和SN0180井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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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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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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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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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格南区块鄂托克前旗2018年第一批管线建设项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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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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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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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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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格南区块鄂托克前旗2018年第一批管线建设项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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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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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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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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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里格南区块鄂托克前旗2018年第一批管线建设项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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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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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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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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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2017年第一批增补管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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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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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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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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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气田产能建设2018年度鄂托克前旗境内第一批增补管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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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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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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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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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苏14-5集气站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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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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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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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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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苏47-3集气站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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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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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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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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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追加产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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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环评字〔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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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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