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财政局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自治区旅游类国有企业和
国有资产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发展和改革局、文化旅游广电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和水土保持局、经信局、林业局、民政局:
按照《关于自治区旅游类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部门职责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上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工作。
二、二级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下达工作任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财政局国资办。
三、 资产情况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包括无相关资产的报空表)于2017年7月19日前报送财政局国资办,同时将资产情况表电子版随纸质版一并报送。联系人:郭玉娟,联系电话:15147730336。
附:1.关于自治区旅游类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调研的通知
2.机关事业单位旅游类国有资产情况表
3.企业旅游类国有资产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