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7年11月17日 00:00
名  称: 鄂托克前旗财政局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自治区旅游类国有企业和
文  号:

鄂托克前旗财政局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自治区旅游类国有企业和

国有资产调研的通知》的通知

 

发展和改革局、文化旅游广电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和水土保持局、经信局、林业局、民政局:

按照《关于自治区旅游类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部门职责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上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工作。

二、二级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下达工作任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财政局国资办。

三、 资产情况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包括无相关资产的报空表)于2017719日前报送财政局国资办,同时将资产情况表电子版随纸质版一并报送。联系人:郭玉娟,联系电话:15147730336

  

附:1.关于自治区旅游类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调研的通知

2.机关事业单位旅游类国有资产情况表

       3.企业旅游类国有资产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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