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财政局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的通知
旗直国有企业及子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内党发〔2017〕2号)和《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国资发〔2017〕11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全旗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经旗财政局研究,决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解读。
二、培训时间:2017年8月17日上午8:50至12:00。
三、培训地点:鄂托克前旗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四、主讲嘉宾:
郝耀武:博士,市国资委规划发展与政策法规科科长。
五、培训范围:
(一)旗直属国有企业及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与安全生产有关工作人员。
(二)国资办全体工作人员。
六、工作要求:
(一)请旗直属国有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会,子企业参会人员由直属企业负责通知。
(二)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提前10分钟到场。
联系人:其力格尔、阿如汗,联系电话:7623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