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前旗财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一、政务公开整体开展情况
一年以来,我局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效促进了全旗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1.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制度。要求全局各股室结合工作实际,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股室每月上报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要求各股室积极与办公室配合,按要求对局政务公开网站进行整改,确保了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积极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财政预算执行信息公开。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面,公开资金的管理办法等。
二、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方面
1.及时对全旗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公开,对于收入从征收部门、收入结构、行业划分、分项目执行情况、分行业、重点税源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并对收支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于民生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进行说明,确保公共财政在阳光下运行。
2.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PPP综合信息平台,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信息,有效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我旗公共建设的热情。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方面
1.及时对鄂尔多斯市正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鄂托克前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等级公路公司、纳希泰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简介进行公示。
2.严格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全旗所有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刊向社会公开本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增强了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2017年,我旗预算单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方面
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解读,让基层群众及时知晓扶贫政策。按照“扶贫必扶智”的工作思路,“点菜式”的工作方法,因户施策,通过发展产业、金融扶持、教育扶持、社会兜底保障等多举措制定脱贫规划。落实包扶村交易市场、冷库建设等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及锦雁农牧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化温棚种植项目,累计投入资金约240万元,逐步实现壮大村集体经济与增加村民收入的“双赢”;积极与市慈善总会协调,帮助购买基础母畜15只、争取产业扶持资金3万元;帮助大病救助2人,并为3户精贫困户每人购买保额10万元的意外险,组织免费体检1次、建设羊棚1处、资助产业扶持资金1.8万元,贫困户的生活面貌有了根本改变,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方面
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等方面的市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方面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
三、存在问题及2018年工作思路
我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达到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的要求。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和监督检查制度尚需完善,网上平台建设尚未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力度不够,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围绕旗委、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局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我局阳光型、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