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02日 00:00
名  称: 关于全旗政府性可变现资产录入信息系统的通知
文  号: 鄂前财发〔2018〕51号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完善全旗政府性可变现资产的统计和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和市国资委相关要求,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根据《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旗政府性可变现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填报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相关资产,将所有政府性可变现资产统计数据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二、要规范资产报表报送格式,信息系统内的统计表存在部分变动和调整,各单位要确保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准确。填报系统请登录内网,地址:http://10.68.193.133:9797/

三、各部门务必在226日前全部录入系统上报。

四、各单位在资产报表编报时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资办联系。另不在名为资产清查的微信群的相关工作人员,请加添加微信13947735249,添加时请备注单位及姓名。

联系人:其力格尔0477-762397413947735249

        格根其尔0477-7623974 

 

 

鄂托克前旗财政局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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