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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关于成立陶利至昂素一级公路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前政办发〔2017〕42号)进行重新印发,请以此件为准。原文件退回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或自行销毁。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
鄂前政办发〔2017〕42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陶利至昂素一级公路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陶利至昂素一级公路项目建设进度,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建军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赵毕力格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王 平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贺永东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布仁 昂素镇党委书记 王 琳 昂素镇镇长 韦世海 旗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梁四杰 旗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罗建勋 旗发改局局长 阿有希 旗财政局局长 杨革命 旗人社局局长 王建平 旗国土局局长 杨生俊 旗环保局局长 边子文 旗交通局局长 李建勋 旗水务局局长 奇阿日并 旗农牧局局长 秦岭峰 旗林业局局长 李云龙 旗文旅广局局长 柳 鹏 旗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赵建刚 旗安监局局长 王虎栓 旗社保局局长 纪 雄 旗政府办副主任 陈希杰 旗政府办副主任 燕世荣 旗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双喜 旗政府督查室主任 郝占国 旗公安局副局长 斯 旺 旗草原执法局副局长 杨世林 旗公路管理工区主任 卢耀武 旗供电分局局长 王锦峰 旗联通公司总经理 李 丽 旗移动公司总经理 布 和 旗电信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交通运输局长边子文同志兼任,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协调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领导小组相关日常工作,牵头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积极对接自治区、市交通部门,及时掌握项目信息,为旗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重要依据;扎实做好相关报批工作;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昂素镇:规范征拆工作流程,规范签订征拆协议,及时解决征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有效防止抢栽抢种等情况发生,按时完成征拆任务。 (四)旗国土局:配合做好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及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 (五)旗财政局:做好项目经费等有关资金的安排拨付工作。 (六)旗发改局、林业、农牧、环保、水务、文旅广局、草监等部门:要配合交通部门完成林地报批、环评、水保审批、文物等手续工作,配合镇上推进征拆工作。 (七)旗人社局、社保局:负责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及有关手续的办理,提出建设期间与社会劳动保障相关的内容及处置建议。 (八)旗公安局、维稳办、信访局、网信办等部门:做好网络舆情处置、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全力配合处置应急突发情况及信访问题。 (九)旗公路管理工区:提供穿越跨越油气管道、通讯管网图纸,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十)旗供电分局、移动、联通、电信等企业:组织力量按时间节点要求改迁电力、通讯、广电设施,做好供电、通讯服务工作。 (十一)旗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跟踪督查,并及时反馈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全力督促项目推进。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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