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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政办发〔2017〕56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旗打击 非法从事道路客运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优化社会环境,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促进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旗打击非法从事道路客运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建军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边子文 旗交通局局长 刘小平 旗公安局副政委 陈希杰 旗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韦世海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梁四杰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冯春花 旗民政局局长 柳 鹏 旗信访局局长 张 勇 旗交警大队队长 吕俊祥 旗交通局副局长 杜凌云 旗运管分局局长 何富云 旗网信办主任 李宝林 旗残联副理事长 杨文世 旗人社局副局长 秦冬梅 旗文旅广局副局长 杨晓琴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热德那 旗城市执法局副局长 燕世荣 旗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林文 旗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高士岗 旗公安局合成作战部部长 杨 栋 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交通局,负责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信息汇总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吕俊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杜凌云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旗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汽车站、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客运班线、客流集散地“黑车”运营情况的摸底调查;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路面稽查,依法依规处罚“黑车”。 (二)旗公安部门:负责利用路面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和监控摄像设备监控出入城区的“黑车”,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路面稽查工作,查处涉嫌非法运营的“黑车”;组织力量侦查打击盘踞在汽车站、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利用微信、网络平台和通过“喊客、拉客”等方式组织非法客运运营的“黑车”团伙和黑恶势力,依法查扣无牌无证车辆;制止妨碍执法,围攻、报复执法人员和暴力抗法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查处无上路资质车辆,防止其非法经营。 (三)旗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台、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和重要意义,曝光“黑车”非法经营行为,宣传“黑车”危害性,提醒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黑车”。 (四)旗法制部门:负责依法受理、及时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的行政复议案件,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五)旗信访部门:负责及时掌握通报涉及打击黑车引发的信访动态,协助职能部门接待处理信访事项。 (六)旗民政部门:负责扶持有关特困人员。 (七)旗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确认道路运输行业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二手车市场非法经营和非法销售计价器等营运设施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安装使用计价器行为。 (八)旗人社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退出非法经营后的就业创业工作。 (九)旗残联:负责专项治理行动中涉及残疾人非法经营的疏导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 今后,除旗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人员接替相关工作,不再另文通知。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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