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特制订机关干部职工实绩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对机关一般干部工作进行分解量化,合理确定重点工作目标,通过综合考核反映和评价干部职工敬业精神和工作实绩。
(二)以目标考核促工作落实,设立创新工作项目和加分项目,倡导鼓励干部职工创造性开展工作,激发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三)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先进和实施奖惩的依据,在机关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凝聚力、创造力。
二、考核对象
机关除领导班子成员以外所有干部职工(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工勤编、见习生、三支一扶及少数民族和贫困大学生等)。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值150分)
(一)业务工作(基础分50分)
按照各干部职工完成业务工作和实绩考核情况进行评分。具体操作办法是:以50分为基础,由分管领导介绍说明考评对象业务工作情况,经班子成员分别打出分值,取平均分进行计算。(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工作人员:乌利娅苏)
(二)纪律执行(基础分30分)
按照各干部职工上下班、参加会议、请销假、旷工、被通报情况进行评分。具体操作办法是:以30分为基础,每迟到或早退1次减0.5分,每缺席1次会议减1分,每超过法定请假天数1天减2分,每旷工1次减3分,每被通报1次减5分。(责任领导:乔明君,工作人员:万宗瑞)
(三)信息工作(基础分20分)
按照各干部职工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评分。具体操作办法是:以20分为基础,每报送1篇信息加1分,每被上级媒体采用1条信息加3分。(责任领导:唐革命,工作人员:陈美轩)
(四)述职情况(以20分为基础,)
按照各干部职工年终述职情况进行评分。具体操作办法是:以20分为基础,由班子成员分别打出分值,取平均分进行计算。(责任领导:张明,工作人员:郝静)
(五)互相评议(参照分15分)
根据各干部职工之间互评情况进行评分。具体操作办法是:以15分为基础,由各干部职工互相打出分值,取平均分进行计算。(责任领导:石斌,工作人员:巴音)
(六)领导评议(基础分15分)
按照各干部职工全年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分。具体操作办法是:以15分为基础,由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干部职工打分,取平均分进行计算。(责任领导:柳天云,工作人员:张春燕)
四、考核奖惩
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考核并公示,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在编干部职工考核分值排在末三位的,建议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全局通报批评。并视具体情况,可在考核中评定为不称职;见习生、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等工作人员排在末三位的,全局通报批评。并视具体情况,建议报旗人社局调整。
五、考核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促进局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工作科学、公正、公开进行,现成立局机关考核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柳天云(旗经信局局长)
副组长: 石 斌(旗经信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唐革命(旗经信局副局长)
边对成(旗经信局副局长)
张 明(旗经信局副局长)
乔明君(旗经信局纪检书记)
成 员:曹哲、巴音、王雪梅、娜仁花、乌利娅苏、布音图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组织、评分、计分、公布等事宜,由乔明君书记牵头负责,由曹哲、巴音、乌利娅苏、郝静具体落实。
鄂托克前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