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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办公室: 《鄂托克前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15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已拟妥,现送你办。
鄂托克前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5年6月3日
鄂托克前旗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2015年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按照鄂尔多斯市和鄂托克前旗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简称“创模”)总体要求,为切实做好“创模”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创模”任务中的节能降耗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化地区经济结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努力将我旗建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型宜居城镇。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2015年旗“创模”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创模”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和巩固各项考核指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我局顺利完成相应的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确保淘汰工作可查可核,并不定期对高耗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和主要用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三)利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引导和改造传统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资源节约技术、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为重点,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竞争能力、经济效益、资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提高节能减排在高技术产业中的比重。 (四)打造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在上海庙能源化工基地和旗综合产业园内,对符合条件的工业生产企业,有选择的发展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工作,按照自治区、市的工作部署,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企业循环经济模式,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形成,推动全旗循环经济的发展。 (五)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重点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培训,依法对严重污染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在煤焦等污染密集型行业强制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执行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对没有完成节能降耗任务的企业要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限期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方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节能监察中心,具体负责节能降耗相关日常工作。 (二)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电子视屏等各种新闻媒介宣传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义及重要性。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创模”社会氛围。 (三)加强监管。不断加强对工业企业能耗的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工业企业进行抽查,特别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设备情况、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节能规划落实情况等开展节能监察,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四)落实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对全旗工业企业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中,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进度缓慢的工业企业,及时督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在“创模”工作中,监管不实、敷衍了事,未按标准完成任务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严格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