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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正 说 明
因领导小组人员调整,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8月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2017年那达慕暨物资交流会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前政办发〔2017〕116号)进行重新印发,请以此件为准。原文件退回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或自行销毁。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鄂前政办发〔2017〕116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2017年 那达慕暨物资交流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托克前旗2017年那达慕暨物资交流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鄂托克前旗2017年那达慕暨物资 交流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促进民族体育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激发地方文化产业活力,喜迎自治区成立70周年。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办鄂托克前旗2017年那达慕暨物资交流会,主要项目包括蒙古族传统体育比赛、特色地方戏剧演出、马戏表演、商品展销、餐饮服务、演艺娱乐等大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为确保大会顺利举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 2017年8月11日至8月20日(农历闰六月二十至二十九),本届会期10天。 二、地点 大会主会场设在敖勒召其镇其巴嘎图东街(查干陶勒盖东街南、涛海路西侧、阿吉纳路东侧)。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届那达慕暨物资交流会的组织领导,成立那达慕大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大会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安排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荣堂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张建军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常务) 郝·都斯哈拉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苏占前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哈 达 旗教体局局长 赛音吉日嘎拉 旗民宗局局长 孙有君 敖镇党委书记 秦有国 旗住建局局长 陈 昭 旗卫计局局长 任 鹏 旗城管执法局局长 赵建刚 旗安监局局长 关 平 旗环卫局局长 鱼克奇 旗园林局局长 张 勇 旗交管大队队长 李降龙 旗消防大队队长 郝占国 旗公安局副局长 陈希杰 旗政府办副主任 卢耀武 旗供电分局局长 张文杰 旗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苏占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赛音吉日嘎拉、哈达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为确保大会安全有序开展,按照大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别负责、各负其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要求明确。 (一)主题活动及牵头单位 1.民族体育比赛,组织开展赛马、鄂尔多斯博克、射箭、蒙古象棋等活动(责任单位:旗民宗局)。 2.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排球、拔河、游泳、毽球、趣味项目等活动(责任单位:旗教体局)。 3.物资交流会,组织开展商品交流、餐饮服务、马戏表演等活动(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协办单位职责 旗住建局负责大会场地审批和和会场路面、路灯维护管理工作;旗环卫局负责大会期间的环境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工作;旗园林局负责大会场地、道路绿化带的围挡保护工作;旗安监局负责大会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旗消防大队负责大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指导会场设置消防通道、线路铺设、消防器材配备等工作;旗卫计局负责大会期间的防疫、医疗救助等工作;旗公安局、文旅广局要对会场内的各类娱乐项目进行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涉黄、涉赌、涉毒现象的发生;旗交管大队负责大会期间的道路治安管理工作;旗城市执法局负责大会期间的会场外围摊贩的管理工作;旗供电分局负责大会期间的电力供应和电力安全工作;自来水公司负责大会期间会场及周边商户的供水保障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抓好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切实保障大会期间安全平稳。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制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活动的具体负责人员,做好活动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指派专人负责,全力办好大会。各成员单位务于8月9日下午14:30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报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楼201室。联系人:王明;联系电话:139477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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