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鄂前旗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08日 00:00
名  称: 鄂前旗住建局关于印发开展“宪法 宣传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文  号: 鄂前建发[2017]39号

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区和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鄂前旗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按照《鄂尔多斯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及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宣传部鄂托克前旗司法局关于开展2017年“宪法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鄂201735)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主题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4日至20日

 三、活动内容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一讲考、一集中、一宣誓”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活动。

(一) “一讲”。住建局通过自学、邀请党校老师组织学习以宪法和十九大精神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题的学习。组织党员在包扶的上海庙镇八一村,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及宪法知识(活动责任人:布音)

(二) “一考”。住建局公职人员通过“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参加网络在线学法的法律知识考试(正式考试时间:201712月188:30至201712月3118:00)。考试结束后收集、统计和整理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及证书(活动责任人:陈鹏

(三) “一集中”。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紧密联系实际开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主题活动,在本单位门口处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及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并通过微信和QQ等媒体方式,向干部职工宣传十九大精神及宪法的制定、修改、章程、地位、作用和基本原则,进一步促进住建局全体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为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活动负责人:黄彩  曹硕。活动日期:2017年12月11日至15日)

(四)“一宣誓”。住建局在党员干部学习会议期间,组织局全体党员、执法人员和公职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由局长领誓。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活动责任人:杨占峰。活动日期:201712月68:30)。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股室、二级单位及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作为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七五”规划的一个重要载体和平台,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宣传活动的领导。

    住建局成立领导小组如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股。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在这一主题,突出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服务对象等重点对象法治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股室、二级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对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四)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2月2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及照片信息。

  

              

                           鄂前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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