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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燃气企业:
2017年11月16日上午,我局接到乌兰新区B区居民投诉,11月14日中午,时泰天然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为其安装燃气设施后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了合格证,并于当日下午办卡供气。当日傍晚,该居民回家后,发现燃气设施漏气,经时泰天然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初步发现燃气壁挂炉与入户管道接口处连接不密,存在燃气泄漏现象,大量燃气泄漏导致屋内燃气积聚,浓度已基本达到了“燃爆”的临界状态。 此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时泰天然气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在内部管理及检查验收中存在的严重问题。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一次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 检查范围为全旗燃气经营企业。城乡建设监察大队从即日起赴各燃气企业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负责具体落实管辖范围内的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2.各燃气企业(时泰天然气公司、时友加气站、上海庙庆源天然气公司、科思油气化工公司、鼎丽液化气供应站)收文后要立即制定自查方案并按照自查方案内容开展检查,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3.各燃气企业要将检查情况于11月底前上报我局,我局将不定时对企业开展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台账; 2.是否建立健全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机制; 3.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未经批准擅自储存经营等行为; 4.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人员培训、人员持证上岗,企业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情况; 5.企业相关资质是否健全; 6.是否有汛期安全防范措施; 7.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场所分类建档情况; 8.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设施和设备是否完备、是否定期检验、定期维护和保养,是否建立健全日常维护保养台账; 9.企业对学校、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日常检查情况; 10.企业对燃气用户的燃气安全知识进行宣传普及情况; 11.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是否存在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问题; 12.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条件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行为; 13.储存场所是否阴凉、通风、远离火种; 1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带病上路情况; 15.用户是否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情况; 16.餐饮经营单位是否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的问题; 17.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及有效情况; 18.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19企业对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燃气管道、门站、调压箱、阀井、燃气充装等设施设备的运行及日常检查情况; 20.企业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21.企业给用户安装和验收室内燃气设施是否按照规范操作,是否有安装验收记录及台账,安装验收人员是否签字。 22.燃气企业是否在入户检查过程中对燃气用户的燃气器具及管道连接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是否登记形成台账并提醒用户进行更换整改,对于拒绝整改的用户是否有相应的处置措施。 鄂前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