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鄂托克前旗妇幼保健所额定编制28名,实有注册人员32人,行政编制1人,内设12个职能科室室。在职干部职工32人。
二、职责职能
(一)针对国家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和支持性目标的要求,协助卫生局制定具体规划并牵头实施。
(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三)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掌握全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存在问题、并发症及并发症发生乃至转归情况,负责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优生咨询工作,掌握人口质量,为提高人口素质服务。
(四)负责“两纲”中的妇女和儿童健康指标的完成。
(五)负责全旗妇女儿童保健教育工作。把一些自我保健知识和简单技术教给广大农村妇女,提高她们自我保健、与疾病和不卫生习惯作斗争的动力。
(六)负责全旗妇幼卫生统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工作,为卫生局提供决策的依据,并同时报上一级妇幼保健院。
(七)根据妇幼卫生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和工作需要,开展相关培训。
(八)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负责乡镇卫生院产科的技术指导,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的审评工作。
(九)负责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旗儿童入托、入学前健康体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及考核工作。加强对体弱儿,低能儿,疾患儿的健康指导。
(十)积极推进住院分娩和贫困救助,降低孕产妇、婴幼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十一)提高人口素质,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十二)做好以人为本的婚前医学检查,强化健康教肓和咨询指导。按照《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范技术服务,提高诊断水平;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完善筛查网络,做好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和治疗。要使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得到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2016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总计467.34万元,财政拨款467.34万元;支出467.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9.46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47.88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无
附件:鄂托克前旗妇幼保健所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