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卫生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年06月23日 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鄂前政办发〔2016〕48号
 

鄂前政办发〔2016〕48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托克前旗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组将于7月1日开始,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主要以暗访为主)进行复审。因此,各镇、各部门务必迅速行动起来,于6月30日前全面做好各项迎接复审准备工作。

二、旗爱卫办要对各镇、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妥善处理,确保各项工作按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三、旗委、政府督查室及旗爱卫办要组成专项督查组,对迎接复审准备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影响复审顺利通过的单位,旗人民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23

 

 

 

   

鄂托克前旗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6号)《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和自治区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国家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称爱卫会)将于2016年首次我旗国家卫生县城管理工作进行复审。为全面做好迎接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水平,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10版)的通知》(下称《标准》)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为依据,以规范化、长效化管理为主线,把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与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机结合,切实解决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开创我旗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依据《标准》进行,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九个方面。敖镇和上海庙镇及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标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指标要素达标。

(一)共性目标任务

1.规范和完善“国家卫生县城”相关软件档案。全旗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镇、各社区要建立规范的国家卫生县城相关软件档案对2014、2015年软件资料进行查漏补缺。

2.做好本部门和卫生责任区的组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健康教育、控烟禁烟、病媒生物防制及迎检宣传等工作。本单位及责任区垃圾桶(箱)要整洁密闭,摆放整齐,垃圾日产日清,厕所整洁卫生,庭院绿化美化,绿化带内无垃圾,路面硬化、平坦健康教育要有控制吸烟的宣传内容职工对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健康教育、控烟等相关知识知晓率要达90%以上。

(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1.旗爱卫办:负责协调旗直各成员单位和各镇做好软件档案工作及经常性督导检查工作。(负责人:朱旭丽)

2.上海庙镇:负责对照《标准》逐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人,全力抓好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的各项工作,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镇复审验收。(负责人:热希)

3.旗委宣传部:负责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国家卫生县城”等工作内容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在电视、广播、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由专人负责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负责人:韦世海)

4.住建局:负责结合旗城建重点工程和镇区规划建设抓好亮化、美化和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工作,路灯亮灯率要≥95%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路面平坦、完好;城市立面整齐;建筑(待建、拆建)工地围档要规范,出入口硬化并有清洗设施,无积存生活垃圾现象;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无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大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力度。(责任人:秦有国)

5.环卫局:负责建成区内垃圾(桶)、果皮箱、公共卫生间等环卫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公共卫生间要用蒙、汉、英三种文字标明“公共卫生间”,不得使用“厕所”二字,管理人员信息要上墙,有禁烟标志,有宣传海报,在距离卫生间远的地方要设置指示牌;清洁保洁队伍人员着装规范,作业工具实用,主要街道不低于12小时保洁,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运输全部实行密闭化,做到无散落垃圾和积存污水,无苍蝇孳生;建成区内各餐饮场所餐厨垃圾全部做到规范化收集处理;做好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的监测工作;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无害化处理率要≥80%(责任人:关平)

6.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整治市容市貌,拆除违章建筑,严肃查处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丢乱扔、乱停乱放等现象;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责任人:任鹏)

7.卫计局:负责在镇区醒目位置制作“国家卫生县城”标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及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做好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的监测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管理;免疫门诊制度上墙,程序清晰;预检分诊点标识明显,有医护人员值守;发热与肠道门诊设置规范,标识清楚,有医护人员值守;医疗废弃物储存按规定安全贮存,标识明显;抓好“五小”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责任人:朱旭丽)

8.环保局:负责加强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和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查处生产企业乱倒工业废弃物、乱排工业废水废气等行为。(责任人:杨生俊)

9.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全旗食品和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餐饮业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监督与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市场的良好秩序,农贸市场醒目位置要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农药残留公示牌,市场内要设置公共卫生间指引牌;流动商贩和早夜市管理要做到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餐饮摊点亮证经营,散装食品摊贩有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措施,无现场烹饪菜肴现象;重点抓好“五小行业”中小食品加工及经营单位监督和规范管理工作;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责任人:苏占前)

10.旗园林局:负责建成区绿地绿化整齐,保养良好,绿化带无垃圾;镇区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在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公益广告;配合旗爱卫办在圣火广场设置“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标牌。(负责人:鱼克奇)

11.旗教体局:负责抓好全旗各所学校的卫生及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安排好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改善各所学校的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质量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加强对全民健身场馆设施的管理与环境卫生监管工作。(责任人:哈达)

12.旗文旅广局:负责抓好“五小行业网吧、小歌舞厅等文化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做好电影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与禁烟宣传工作;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人:李云龙)

13.旗公安局:负责做好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油饰交通护栏、标志;做好城镇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配合旗直各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责任人:李建斌)

14.旗交通局:负责重点加强管辖范围内的镇区出入口公路两侧、汽车站内及周边等地的环境卫生整治,加强车站公共卫生间的管理,设置指示牌;候车室、公交车设立固定的健康知识宣传栏;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要有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健康教育的内容,强化对出租车司机的创卫复审培训,向广大群众普及卫生科普知识。(责任人:边子文)

15.旗农牧局:负责积极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农药、兽药使用的知识宣传活动做好相应的监测工作;合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农贸市场;加强对全旗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工作。(责任人:奇阿日并)

16.旗经信局:负责规范废品回收站管理;做好粮食调拨、运输、储存等环节中的科学灭鼠、灭虫工作确保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减少粮食损失保证粮食安全。(责任人:柳天云)

17.旗水务局:负责抓好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工作;加强对河道、湖泊等水面的清洁和监督管理工作。(责任人:李建勋)

18.旗财政局:负责给予爱国卫生运动和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经费支持,按照《标准》将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责任人:阿有希)

19.旗委、政府督查室、法制办:会同旗爱卫办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督查工作,做好我旗爱国卫生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责任人:王双喜、张广斌、燕世荣

20.旗总工会、团旗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广泛动员组织广大职工、共青团员、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加强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人:李建荣、边杰、冯春花)

21.敖镇:加大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力度;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责任人:阿拉腾乌拉

22.其它部门和单位:按照旗爱卫会的要求对照《标准》做好各自职责内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配合。敖镇及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和迎接复审工作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我旗城镇卫生水平,完善城镇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旗一盘棋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报纸等媒体及其它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报道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旗上下营造浓厚的迎检工作氛围。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镇及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标准》要求,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细化任务目标,查摆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精心谋划实施。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并将迎接复审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措施不力、影响复审结果的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突出重点环节,好专项整治。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整治工作一是抓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由住建局牵头,重点整治社区、城乡结合部及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二是抓好农贸市场的集中整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加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更新完善各种设施,保持市场环境清洁卫生。三是抓好“五小行业”等公共场所卫生的集中整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加大卫生监督力度,规范整顿不达标的单位和五小行业单位。四是抓好居民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由住建局牵头,重点整治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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