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分  类: 卫生 ;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7年06月19日 00:00
名  称: 关于建立鄂托克前旗防治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号: 鄂前政办发〔2017〕87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鄂托克前旗防治重大疾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部门

为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全旗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部门间联防联控,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旗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鄂托克前旗防治重大疾病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成员由旗委宣传部、旗卫计局、发改局(科技局)、经信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文旅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扶贫办、残联等部门负责人和开发区、各镇有关负责人组成。

分管卫生计生工作的副旗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政府办公室对口副主任、卫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联席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旗卫计局,负责联席会议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和业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旗卫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旗卫计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在旗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全旗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指导全旗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完成旗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工作原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会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它部门或专家参加会议。在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镇、部门和单位并抄送旗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需按程序报旗人民政府批准。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工作。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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