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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政办发〔2017〕114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卫计委关于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函〔2017〕 95号)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高荣堂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纪 雄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革命 旗人社局局长 阿有希 旗财政局局长 陈 昭 旗卫计局局长 成 员:杨文世 旗人社局副局长 孟金良 旗财政局副局长 折 睿 旗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牵头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旗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杨革命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指示要求,制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和监督全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序推进改革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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