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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前政办函〔2016〕14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全旗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6年全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旗计划生育工作有序开展,按照上级要求,近期由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各镇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顺序 督查从 二、督查形式 主要采取听取各镇工作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入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督查内容 (一)家庭生育情况和生育意愿调查情况。按照辖区内家庭生育情况和生育意愿调查表等资料入户核实家庭调查情况(每个镇抽查5户)。 (二)对历年政策外生育人群的登记、立案情况进行调查。现场查看登记、立案造册情况,做到底数清、数据实(随机抽取2户)。 (三)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落实情况。生育两个(包括两个以内)孩子实行登记制度;两个以上实行审批制度。优化再婚等特殊情形再生育办理流程,推行网上办事、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 (四)计划生育基层建设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 (五)上半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开展情况(抽取2个大月份引产人员入户调查核实)。 (六)2016年各项经费到位情况。 (七)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档率、计划生育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 (八)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在线运行情况及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等情况。 (九)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工作的安排部署。 (十)深化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及“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十一)乡镇是否与村嘎查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十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范情况。 (十三)“一杯奶”运行情况。 (十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情况(村居民自治情况,规范村规民约修订流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嘎查村,有自治制度、章程、村务公开,村居两委与育龄群众签订协议)抽查一个村。 (十五)孕前优生健康开展情况。 (十六)人员配备和工作安排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镇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合理安排行程,确保督查工作有序进行。(联系人:王权,联系电话:13904773934) (二)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等规定,认真开展督查工作,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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