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前政办发〔2017〕98号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
全旗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2017年全旗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
2017年全旗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书考核评估办法
为圆满完成2017年全旗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估内容
以《2017年鄂托克前旗党政主要领导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7年鄂托克前旗相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7年鄂托克前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签订的工作责任目标为考核评估内容。
二、考核评估办法
实行党政、相关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分线考核。相关部门考核已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旗直各相关部门。
(一)对各镇党政、卫生计生部门的考核
1.考核评估方式
对各镇党政和卫生计生部门的考核采取平时工作督查、监控和半年检查及年末检查等方式进行,各占一定权重。
(1)平时工作督查和监控(权重0.2)
工作督查是指由旗卫计局组织的工作督查;工作情况监控是由旗卫计局依据相关责任指标,对各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控,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2)半年检查(权重0.3)
半年检查由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卫计局组成检查组,对各镇党政和卫计部门年初签订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半年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反馈。
(3)年末考核(权重0.5)
由旗委、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对各镇党政和卫生计生部门年初签订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评分方法
对镇的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性考核:考核内容按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每一单项考核内容按要求赋分,分别评出“优秀”、“良好”和“达标”(“优秀”为95分以上、“良好”为满分的85以上,“达标”为满分的80以上)。定量考核:考核内容按实际完成情况打出分值,每项考核内容单独评定。
各考核指标分别采取不同的考核办法,工作督查和平时监控的指标由旗卫计局相关股室、督查组评定;半年检查和年末考核评估的指标由旗检查组检查后予以评定。
各种考核办法按权重进行评估,每一指标总权重为1。各指标值完成情况,均按四舍五入取整原则处理。
(二)对相关部门的考核
按指标完成情况设立“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奖”。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在旗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述职。
三、奖项评定
由旗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表彰名单,提请旗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具体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附件:1.2017年全旗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内容(党政)
2.2017年全旗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内容(卫生计生部门)
3.2017年全旗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内容(相关部门)
附件1 2017年全旗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内容(党政) |
责任方 | 责任书指标(分值) | 评分标准(分值) |
党政 | 一、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乡村两级目标责任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完善部门齐抓共管体制机制。完成旗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人口计划。(25分) | (一)镇党政联席会研究解决计划生育重大事项一次,听取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一次。(4分) (二))镇党政“一把手”逐级签订本年度责任书,加强乡村两级目标责任,实行精细化针对性管理,逐级兑现上年责任制并强化结果使用。(6分) (三)完成年度人口计划。未完成旗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人口计划或发生恶性案件的“一票否决”。(6分) (四)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督办督查、半年检查及年终考核,统筹部署计划生育的工作。(6分) (五)年末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镇党政“一把手”汇报。(3分) |
二、 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地旗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配套和落实。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就业、计划生育奖励假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6分) | 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实。(6) |
四、 按要求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稳定和加强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完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职能职责。配齐配强嘎查(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妥善解决报酬待遇、养老保障。加强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11分) | (一)苏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人员不低于机构整合前的编制数。(4分) (二)嘎查村(居)级计生专干报酬与嘎查村(居)主任相一致、有养老保障。(3分) (三)乡镇完成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优化整合。(4分) |
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牧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平均覆盖率达到80%以上。(10分) | (一)农村、牧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平均覆盖率达到80%以上。(10分) |
六、2017年,乡镇用于计划生育事业财政投入不低于人均13.5元。其中,镇本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不低于人均6.5元。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偿性经费在人均事业费外另做预算安排。(8分) | (一)按上年度统计公报总人口计算,镇用于计划生育事业财政投入不低于人均13.5元。其中,镇本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不低于人均6.5元。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偿性经费在人均事业费外另做预算安排。(8分) |
七、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完善卫生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等有关部门打击“两非”的联动机制,依法查处“两非”案件。(2分) | (一)依法保障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财产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出台落实有针对性保障女性就业、休假和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合法权益的措施。鼓励用人单位设置哺乳场所和设施,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出台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措施或工作方案;开展“关爱女孩”或“圆梦女孩”活动。(1分) (二)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 “两非”案件或相关案件。镇以201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依据,高于107的部分每年高出部分降低10%和保持在正常值范围。(1分) |
九、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大全面两孩政策、国情、国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各级党校开设计划生育政策理论课程,党镇中心组要加强相关政策学习。(10分) | (一)主流媒体、重点网站、新媒体开设专栏和专题,及时上报并处置负面舆情。(2分) (二)定期组织主流媒体、重点网站、新媒体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采风、正面宣传,开展优秀计划生育宣传作品评选活动。(2分) (三)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生育政策理论。(1分) (四)乡镇主领导干部任职班开设计划生育政策理论课程。(1分) (五)乡镇分管领导参加计划生育政策理论任职培训(根据培训数据统计)。(4分) |
十、维护群众权益,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关爱留守人群,按照常住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公平、可及。(5分) | (一)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分) (二)留守人群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落实到位。(1分) (三)制定出台贯彻落实自治区五厅局《关于做好全旗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1分) (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项目流动人口全覆盖(优先落实国家规定的6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分) |
附件2
2017年全旗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内容(卫生计生部门) |
责任方 | 责任书指标(分值) | 评分标准(分值) |
卫生计生 部门 | 一、落实“全面两孩”政策,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奖励扶助和社会制约政策衔接。取消两孩生育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推行网上办事。使用统一的母子保健手册,落实母婴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咨询指导和服务项目。出生政策符合率达到90%以上。(15分) | (一)各镇卫生计生部门至少两次向乡镇党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汇报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汇报的重大问题得到解决。(5分) (二)再造工作流程。取消普遍两孩生育审批,拟生育夫妻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出生登记。实行普遍两孩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并免费办理。简化特殊情况、再生育手续办理,推行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5分) (三)出生政策符合率和综合避孕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5分) |
二、强化妇幼健康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做好高龄、高危孕产妇和不孕不育、再生育服务,免费提供取环、复通等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倡已经生育两个孩子的夫妇采取长效措施。(15分) | (一)婚检率不低于70%,产前筛查率不低于20%,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不低于4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不低于60%。(6分) (二)做好高龄、高危孕产妇和不孕不育、再生育服务。(3分) (三)全面推行知情选择,引导群众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提倡已经生育两个孩子的夫妇采取长效的措施,提高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3分) (四)乡镇所在地免费避孕药具自助发放率不低于20%。(3分) |
三、全面创建“北疆幸福家庭”,加大特殊家庭扶助力度。实施“新家庭计划”,推动“健康家庭”建设,做好家庭发展项目试点及“生育关怀”工作。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建立联系人制度,开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就医“绿色通道”。(15分) | (一)社区有家庭健康服务中心(挂牌子),开展计生家庭养老照护工作,每年为计划生育家庭老人服务2次以上。(5分) (二)乡镇至少有一个“家庭育儿”和“青少年健康发展”项目。(5分) (三)开展“文明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等活动,创建“北疆幸福家庭”。(5分) |
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落实 “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打击‘两非’、统计监测、考核评估”长效工作机制。(3分) | (一)“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规范。(1分) (二)开展关爱女孩、“圆梦女孩志愿行动”等活动及宣传倡导。(1分) (三)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1分) |
五、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做好卫生计生信息比对共享,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的覆盖率、及时率和准确率,严格控制统计误差。做好人口出生波动监测和预警。(10分) | (一)全员人口信息在线运行并实时变更。(2分) (二)实现全员人口计生出生登记个案信息与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个案信息比对、共享。(5分) (三)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和逻辑符合率达到95%以上。(1分) (四)建立人口出生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2分) |
六、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无恶性行政执法案件。严肃查处多孩违法生育。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防止集体访和越级访事件的发生。(10分) | (一)严肃查处多孩违法生育,及时上报政策外出生人员,不积压、不隐瞒。(3分) (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嘎查(村)级有制度、章程、村务公开,村(居)两局与育龄群众签定协议。(2分) (三)处置信访事项,化解积案,无群体、越级、进京访(根据信访统计数据)。(5分) |
七、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宣传。做好宣传成就、解读政策、教育培训、总结经验、引导舆论、回应关切、舆情监测、打造环境、营造氛围工作。育龄群众对享有计划生育基本权利和基础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5%以上。(12分) | (一)乡镇主要领导参加计划生育政策理论任职培训;其他领导参加计划生育政策理论培训。(6分) (二)乡镇在中央主流媒体及重点网站刊发正面引导舆论的专访、文章或报道1条、自治区2条。(2分) (三)交通要道、重要公共场所、行政村户外的显著位置至少有2条规范、温馨、醒目的计划生育永久性宣传标语(专栏、文化墙)。重大节日、纪念日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微信、微博等)开展宣传活动。(2分) (四)乡镇所在地行政村人口文化大院定期开展活动。(1分) (五)育龄群众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基本权利和基础知识知及重大政策知晓率达85%以上。(1分) |
八、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落实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措施、免费技术服务落实率达到80%以上。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流动人口三类重点信息反馈率达到92%以上。(7分) | (一)落实流动人口便民维权十项措施。(2分) (二)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落实率达到80%以上。(1分) (三)建立实时采集、及时录入、动态更新的流动人口信息工作机制。按时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任务,上报相关数据,数据无逻辑错误。(2分) (四)提高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流动人口三类重点信息反馈率达到92%以上。(2分) |
附件3
2017年全旗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内容(相关部门) |
责任书指标 | 考核内容 |
发改局(100分): 一、将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推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任务。 三、按照国家要求编制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项目库,并纳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三年滚动计划,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强对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的督促和检查指导。 | 一、将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二、推进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任务。 三、按照国家要求编制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项目库,并纳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三年滚动计划,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强对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的督促和检查指导。 |
公安局(100分): 一、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共享协作机制。负责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向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相关统计资料。 二、做好新生婴儿落户登记工作,并将当年婴儿落户情况,定期通报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三、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公安机关及时查处和打击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治安、刑事案件。 四、制定打击“两非”行动规划和相关制度,落实打击“两非”行动工作责任,组织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和打击“两非”案件,严厉打击溺杀婴儿及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行为。 | 一、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共享协作机制。负责做好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和统计工作,向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相关统计资料。 二、做好新生婴儿落户登记工作,并将当年婴儿落户情况,定期通报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三、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公安机关及时查处和打击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治安、刑事案件。 四、制定打击“两非”行动规划和相关制度,落实打击“两非”行动工作责任,组织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和打击“两非”案件,严厉打击溺杀婴儿及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行为。 |
财政局(100分): 一、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支持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 二、加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奖励扶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的动态调整,按规定比例足额落实配套政策。 三、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及时拨付中央和自治旗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补助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 一、根据生育服务需求和人口变动情况,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支持加强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 二、加大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奖励扶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的动态调整,按规定比例足额落实配套政策。 三、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及时拨付中央和自治旗财政计划生育补助资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建立补助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 |
责任书指标 | 考核内容 |
民政局(100分): 一、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政策措施和具体工作方案。 二、负责将婚姻登记和收养情况反馈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三、发现无效婚姻和违法收养情况时,及时通报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四、在实施社会救助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救助。 五、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医养结合工作。 | 一、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政策措施和具体工作方案。 二、负责将婚姻登记和收养情况反馈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三、发现无效婚姻和违法收养情况时,及时通报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四、在实施社会救助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救助。 五、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医养结合工作。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0分): 一、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按照我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的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低保、五保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政府补贴。 | 一、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按照我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的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低保、五保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政府补贴。 |
市场监管局(100分): 一、严厉查处涉及胎儿性别鉴定等非医疗意义的医疗广告、医疗器械类广告。 二、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药具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 一、严厉查处涉及胎儿性别鉴定等非医疗意义的医疗广告、医疗器械类广告。 二、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药具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
扶贫办(100分): 一、推进扶贫工作和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相结合,帮扶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使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享受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帮扶。 二、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施精准扶贫,对开展“三到村三到户”工作的重点贫困嘎查村中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规划、项目、干部到村到户帮扶工作,使每个计划生育贫困家庭都能得到有效扶持。 三、在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产业扶贫、扶贫贴息贷款中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双女结扎家庭实行优先优惠。 | 一、推进扶贫工作和计划生育扶助保障相结合,帮扶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使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享受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帮扶。 二、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施精准扶贫,对开展“三到村三到户”工作的重点贫困嘎查村中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规划、项目、干部到村到户帮扶工作,使每个计划生育贫困家庭都能得到有效扶持。 三、在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产业扶贫、扶贫贴息贷款中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双女结扎家庭实行优先优惠。 |
统计局(100分): 一、负责做好人口统计工作,按规定向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二、不定期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数据沟通。 | 一、负责做好人口统计工作,按规定向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相关统计资料,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二、不定期与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进行数据沟通。 |